20100123第三次例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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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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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am ~ 11.05am |
点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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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am ~ 11.15am |
执委报告 |
[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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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am ~ 12.20pm |
团课 |
[见附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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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pm ~ 12.40pm |
下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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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pm ~ 12.45pm |
秘书点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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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pm ~ 2.30pm |
旧生:合奏 新生:乐器认识 |
[见附录(二)] [见附录(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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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pm ~ 2.50pm |
收拾乐器、整理课室/华乐室、秘书点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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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pm |
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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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团课状况
1.形式:行政汇报会。
2.汇报内容:
<财政报告>
(一) 会费
- 全年 = RM50
- 分上下学期(一个学期R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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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交日期 |
收费者及收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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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
旧生:18/1(一)至 23/1(六)
新生:22/2(一)至 27/2(六) |
高中交给振鸿S1S2 时间:第一,第二次下课
初中交给仁梅S2S2 时间:早上,第一次下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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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 |
28/6(一) 至 3/7(六) |
(二)助教费
- 每个月RM10,为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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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收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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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 |
旧生:19/1(二) 新生:23/2(二) |
星期二练习前 (点名,报告后) |
旧生 声部组长
新生 一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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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 |
旧生:2/2(二) 新生:23/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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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 |
23/3(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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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 |
13/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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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
11/5(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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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
1/6(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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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 |
6/7(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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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月份 |
10/8(二) |
备注:
–若是培训队的队员,可在当天下课期间把钱交给指定的人或叫朋友帮忙交钱。
-若当天缺席,也需在第二天把钱交给指定的人。
<乐器室管理报告>
- (一)华乐室规则
- 非团员免进。
- 不可在乐器室内吃喝,白开水除外。
- 不可把私人物件留在乐器室或在乐器室内进行私人活动。
- 团员必须保持乐器室的整洁,并按照卫生表进行值日工作。
- 预备铃响后五分钟必须离开乐器室,并确保灯和冷气已关上。
- 乐器室锁匙由顾问老师保管,团员不得擅自拥有。
- 乐器、谱、谱架使用后须依照规定的标记放回原位。
- 不得随意拿取或使用不属于自己的乐器及该组的谱架,除非获得允许。
- 未经申请者,小型乐器(笛子、二胡、柳琴等)不得擅自留在乐器室。
- 若团员把乐器放在乐器室,乐器必须贴上名字,否则该乐器将当做乐器室财产。
- 凡借用乐器须向乐器室管理登记,且在期限内归还。
- 扬琴和打击乐器的表面不得放置任何物件。
- 团员不得擅自拿取总谱和总分谱,总谱和总分谱将放在橱内,并锁上。
- 若没有主席或教练的要求,一切谱不能外借。
- 团员不得擅自领取及使用乐团的财产,除非获允许。
- 谱架由各乐器组别承包,若发生任何损坏,该组必须照价赔偿。
- 团员必须爱惜及保护乐团财产。
- 提倡环保意识,尽量避免把不环保的物品留在乐器室。
(二)谱架使用规则
- 要爱护谱架
- 不可以涂鸦谱架
- 不得将谱架的编号撕下
- 不得使用别组的谱架,除非获得乐器室管理的允许。
- 若有任何损坏,请向乐器室管理报备。
备注:
- *若谱架坏了,请填写 谱架待修表格 。别忘了。如果坏了很多次,就自己修啦~
- *请组长们注意谱架的“健康”
(三)待放乐器规则
- *鼓励大家把乐器带回家。除非逼不得已要留下它。
- *需要有合理的理由。
- *乐器室管理(杨俐璇同学)批准后,才能留乐器。
- *获得批准者,一律须填写“申请待放乐器名单”。否则将被视为犯规。 [特殊情况除外]
(四)租借乐器规则
*只要是使用乐团乐器,而需要带回家练习,都得填写“租借乐器名单”。
并且须于自己所填写的日期内归还。
<技术报告>
2010年度循中华乐团声部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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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弦组 |
二胡:(正)筱瑞 (副)蕙纹 |
| 中胡:蕙盈 | |
| 高胡:淑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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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拨组 |
琵琶:瑾莹、依柔 |
| 扬琴:诗颖 | |
| 柳琴:宇伦 | |
| 中阮:晓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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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组 |
倍大提琴:颖慧 |
| 大提琴:建荣、颖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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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组 |
打击: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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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管组 |
唢呐:仁梅 |
| 吹管:咏治、嘉安 |
<纪律报告>
2010年循中华乐团课间练习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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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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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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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二胡、琵琶 |
李志超 |
李宣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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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中阮、笛子、笙、低音部 |
姚婉馨 |
郑文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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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二胡、柳琴、扬琴 |
李志超 |
李宣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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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中阮、琵琶 |
姚婉馨 |
郑文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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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柳琴、扬琴、笛子、笙、低音部 |
陈永铄 |
林蕙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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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
所有组别 |
陈永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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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练习基本要求
- -不可迟到超过五分钟。
- -不可早退。
- -不可进食。
- -不可谈天。
课间练习评分标准
- -依据表现评分,共五个等级,即A、B、C、D、E。
- -只要达到课间练习基本要求即可得A。违规一项即掉一个等级。
- -每次的课间练习满分(即A)为一分,掉一个等级则扣0.2分,以此类推。
其他
- -每位团员都要清楚自己组别练习的日期,才能达到小组练习的效果。
- -练习时若需要使用调音器须向点名者领取。
- -往后每个星期都会召集出席率低的团员,且会每个月进行一次总结。
<秘书报告>
特别活动练习请假规章
- -由于学校无设请假规章,因此乐团自行设置以下规章。
- -特别活动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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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早退 |
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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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公假/特假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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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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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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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课 |
2 |
0 |
- -团员须于每一次的特别活动前把请假事宜处理完毕(迟到、病假除外)。
- -除了出席学校规定的活动(包括中国文学班、英语加强班、数学辅助班、补
- 课、打扫英语楼,不包括班上活动),一律须缴交请假函予秘书组。
- *请假函须事先让顾问老师过目且签名。
- -若团员因须出席学校规定的活动,即申请公假(包括中国文学班、英语加强班
- 强班、数学辅助班、补课、打扫英语楼,不包括班上活动)而无法出席特别活
- 动,可口头向秘书组交待,而不缴交请假函。
- -若团员没按照请假程序处理请假事宜(包括特别活动后才缴交请假函者),将
- 被视为无故缺席、无故迟到或无故早退。特别情况除外。
附录(二):旧生合奏状况
1.形式:由指导助理王惠真老师带领合奏。
2.练习曲子:《甜酸苦辣》
3.应改进之处:
- 第26至第33小节拉弦组不应过度用力拉奏,须优美地把主旋奏出。大提琴组与中阮组的伴奏也须随着拉弦组的主旋律起伏。
- 第33至41小节拉弦组须把弓拉满,弹拨组则须把轮音轮满。
- 第33及41小节全体须奏出渐强的效果。
- 第62至65小节、70至75小节,打击组的节奏不稳定,须多加练习。
- 第70至75小节大提琴组的节奏会偏慢,与倍大提琴组的拍子不合。
附录(三):新生乐器认识状况
1. 形式:由各乐器组长带领。
2. 学习内容:
- 介绍乐器结构
- 演奏时正确的坐姿
- 握乐器的手势
- 简单的拉奏/吹奏/弹奏方式
- 自由触碰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