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队规则

1. 出外表演、比赛或听演奏会等,都必须服从带领者的指令,并不做出破坏校誉的行为。

2. 演奏员须负责保管自己的乐器与贵重物品;谱、谱架则由乐器管理员负责保管。

3. 集队时,必须遵守集队的规则,不得喧哗,否则领队者或主席有权处罚该团员。

4. 集队必须准时,迟到者后果自负;户外活动未结束时,不得早退,除非事先向主席或文书报告,并获得同意允许。

5. 当出队返校后,演奏员需确保全部乐器收回乐器室,方可离开,除非有特别事故,但是先须获得顾问老师或主席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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