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章程

简介

  1. 本学会名称为吉隆坡直辖区第一混合少年分队(Kuala Lumpur No.1 Combined Cadet Division),于1996年经马来西亚圣约翰总部登记的区域性分队(Regional Division)。
  2. 本学会直接接受马来西亚圣约翰救伤队总部以及循人中学联课处的指导,而且以上两者的地位相等。
  3. 本学会的分队类型是混合少年分队(Combined Cadet Division),可接受13至21岁的男女成为会员。

属性

在马来西亚圣约翰救伤队总部底下,本学会属于混合少年分队(Combined Cadet Division);在循人中学底下,本学会属于A类团体(制服团体)。

宗旨

  1. 本学会宗旨根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总部章程(SJAM General Regulations)的第一章1-1条文和第七章7-1条文;
  2. 本学会也贯彻循人中学联课活动处章程的G4第一条文。

主要任务

本学会主要任务根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总部章程的第二章2-1条文;

  1. 完成循人中学所委派的任务;
  2. 实现每年的学会目标;
  3. 在各领域中培训会员。

Letterhead

任何以本学会名誉拟定的公函上方都必须附有以下letterhead:

参加活动

  1. 经过循人中学联课处的批准就成为本学会会员;
  2. 本学会会员不能参加两个制服团体;
  3. 本学会新届执委在新学年度必须留在本学会;
  4. 凡会员因故请假,须依规定向有关直属单位申请,方为有效。

会员的权利

  1. 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参加本学会的活动,获得本学会编印的资料;
  3. 通过本学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4. 对本学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5. 有退出学会的自由。

会员义务

会员须尽其应尽之义务,更须遵守校方规定之各种联课活动条规,违反者将受处分

会员义务如下:

  1. 遵守本学会的章程;
  2. 执行本学会的决议,承担本学会委托的工作;
  3. 积极参与本学会的活动;
  4. 如实报告本学会委托工作的进展情况,提供相关的研究成果等;
  5. 按期缴纳会费。

合格会员

  1. 凡通过马来西亚圣约翰总部急救考试的会员,就是合格会员;
  2. 会员的合格期限为三年,延长合格期限的方法为通过下一次急救考试;
  3. 只有合格会员能穿全制服。
  • 会员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将给于适当处分或劝其退会

会员大会

为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执委会及查账1人。学年开始三周内与结束前,须各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主席在需要时有权召开会员大会。如有必要,15名或以上会员可连署要求主席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下列事项应经会员大会之议决:

  1. 修改章程;
  2. 选举与罢免执委;
  3. 接受并检讨执委会的报告;
  4. 审核团体财政收支状况。

顾问老师

  1. 本学会有四名顾问,但可视情况增减之。由有关单位推荐,经校长委任之。
  2. 顾问老师负责指导团体之一切活动,包括团体之组织、计划、执行及评量工作,并作为有关主管单位与该团体沟通之桥梁。
  3. 每次团体活动,应有至少一名顾问老师到场监督。

执行委员会

  1. 人数不定,但须是单数。
  2. 一定要委任主席、秘书、财政和总务。可视情况委任各职位的副委员或委任会员担任新职位。
  3.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为最高的执行机构。
  4.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执委会议。如有过半数执委连署,可要求主席召开执委会议。

筹备委员会

  1. 在主席股的监督之下,筹备及完成被委派的活动。
  2. 至少由筹委主席、筹委秘书、筹委财政和筹委总务组成。可视情况委任各职位的副委员或委任会员担任新职位。
  3. 活动后的检讨会议和存档工作完成后,该筹备委员会就被解散。

小组

  1. 在主席的监督之下,在例常活动或被委派的活动中完成任务。
  2. 没有规定小组数量,主席可视当年人数分配。
  3. 由组长、副组长和内定小执委组成。
  4. 小组制的组员每学年更换一次。

队官

本学会队官的制度根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总部章程的第五章5-34条文。

Non-commissional Officer (NCO)

本学会NCO的制度根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总部章程的第三章3-9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