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圣约翰救伤队简史

马来亚圣约翰救伤会(英语:St. John Ambulance Association,简称“SJAA”)由当时的殖民地医务人员于1908年在英属马来亚成立,当时的马来西亚还是英国的殖民地。

1938年,夫人乌苏拉科普兰 · 格里菲思警总司令的圣约翰救伤队来到马来亚关于转让举办的形成,圣约翰救伤队( SJAB )在美国的马来亚。根据这一倡议,在同一年,圣约翰救伤队司形成了在主要城镇的霹雳,槟城以及在吉隆坡和柔佛巴鲁。从1938年至1940年,英国当局在每个国家设立了马来圣约翰救伤队司在学校,政府机构和联邦马来国家铁路。

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缘故,英国政府决定在英属马来亚的所有大城镇组建马来亚圣约翰救伤队(英语: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简称“SJAB”)。一年后(1939年),民众可以在马来半岛的所有较大的城镇看到SJAB组织的成员。

1941年12月8日,日本军队袭击了马来半岛,许多SJAB的成员连夜在急救站工作。一段时间后,由于吉隆坡首都渐渐失守战火已完全不受控制,许多SJAB成员连同部分英国军队被迫撤离到马来半岛南部。许多SJAB的急救人员因为在战火中为人类贡献而丢失了他们的生命,更有SJAB的成员在日本军队占领马来半岛后被日本军队迫害致死。SJAB也是当时在马来半岛唯一一个于二战期间提供救援的志愿团体。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军撤离后,英军返回了马来半岛,SJAA和SJAB便迅速在马来半岛和北婆罗洲扩张。

马来亚于1957年8月31日独立,并于1963年9月16日与沙巴和砂拉越合并为马来西亚。之后马来西亚政府为了加强SJAA和SJAB的运作,于1971年拟定法案,并于1972年3月23日在马来西亚国会通过了新的1972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法令(St. John Ambulance of Malaysia (Incorporation) Act, 1972)。之后SJAA和SJAB便合并成为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简称“SJAM”),SJAM也成为了马来西亚的法定组织,受马来西亚法律保护。[2]

1973年8月1日,时任卫生部长兼时任圣约翰理事会主席 Tan Sri Sardon Haji Zubir 正式颁布马来西亚圣约翰规则(The St. John Ambulance Malaysia Rules),之后每年的6月24日为“圣约翰日”(St. John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