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称 :
循人中学小提琴学会 (D27)
2. 宗旨 :
· 为了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 让学生学习如何拉奏小提琴
3. 会员资格:
· 在籍学生。
4. 费用 :
· 会费:RM 30(上半年)+ RM 30 (下半年)
· 教练费:RM50 (每月)
5. 组织 :
· 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 下设执委会与查账一名, 执委分配如下:
主席1名 |
副主席2名 |
秘书1名 |
副秘书1名 |
财政1名 |
副财政1名 |
查账1名 |
课程1名 |
总务1名 |
壁报1名 |
网页制作 1名 |
联系1名 |
· 查账不得同时兼任上述执委。
6. 职权 :
1.主席
· 负责召开会员大会和执委会议。
· 处理学会一切对外事务,包括监督各项比赛活动的进展。
2.副主席
· 协助主席执行职务。
· 负责学会一切对内活动,包括督促财政和秘书准时交上报告。
3.正秘书
· 负责保管本学会书面资料和处理来回文件。
· 负责会员大会和执委会会议记录。
· 负责活动记录工作
· 负责例常活动出席记录和每月5日前把缺席名单交到联课活动处。
4.副秘书
· 负责特别活动会议记录和活动计划书。
· 负责活动记录工作
· 负责整理会员个人资料。
· 负责每次执委会议和年终会员大会上报告本学会会务。
· 所有记录事项须通过主席及顾问老师。
5.财政
· 负责管理本学会所有财政事务。
· 负责每学期收取会费和支付讲师费。
· 负责保管不超过RM50的现款和支出同款额开销。所有的支出都需有收据方能拨款。
· 负责每月7日前呈交财政报告给联课活动处。
· 负责每次执委会议和年终会员大会上报告本学会财政状况。
· 所有记录事项须通过主席及顾问老师。
6.查帐
· 负责审核本学会一切账目,并随时质询本学会财政状况。
· 负责处理售卖刊物的资金流动问题。
· 各特别活动的必然财政。
7.课程
· 和教练接洽,负责筹划给予会员们的课程是否符合会员的水准
· 教练不在时,负责临时带领会员们拉奏,并且指导会员。
· 提醒教练上课的时间并且和教练有很好的沟通。
8.总务
· 清点本学会的财物,并列出清单。
· 定期整理(每月至少两次为准)和清洁本学会的储藏室。
· 购买本学会需要的杂物。
· 复印文件。
9.壁报
· 负责每期壁报的更新。
· 准时完成每一期壁报,确保不被联课处扣分。
10.网页制作
· 负责管理团体网站
· 拍摄每个活动的照片
11.联系
· 设计并带领团康活动,活跃学会气氛
· 作为会员的“小辅导师”,时刻关注会员的情绪,并给予鼓励及辅导,了解后汇报于主席顾问
7. 开会规定:
· 若无法出席会议,必须在会议前一天或之前交上请假单给其中一位顾问老师。
· 若出席人数不达2/3,会议宣布取消,无故缺席者须向顾问老师解释。
· 开会时必须有一名主席(无投票权,由三名主席轮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