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循中学生警察团

组织章程

学警内部组织结构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为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执委会。依需要可分为年度会员大会及特别会员大会两类。

会议结束后三天内须完成会议报告并交由联课处批阅。

(一)年度会员大会

依联课活动处规定,学会团体须在学年开始三周内与结束前,各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会议前须张贴会议通告在学会布告栏。

会议上应向全体团员公布下列事项:

(i)第一次会员大会

(a)团体在新学年的方针与目标

(b)团体的运作模式

(c)各执委的职责与目标

(d)团员应准守之条规

(e)团体收支预算

(ii)第二次会员大会

(a)总结及检讨学年活动

(b)团体全年财务报告

(c)团体资产清单

(d)遴选新届执委

(二)特别会员大会

主席在有需要时有权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如有必要,15名或以上团员可联署要求主席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会议上可议决下列事项,以及其他具明文规定之项目:

(i)修改章程

若现有章程已不适用于现有运作模式,可在会议上修改有关章程使团务得以顺利展开。唯主席或有关团员应先拟订新章程,在会议上经过全体团员商讨后再加以增删,最后落实新章程。

(ii)选举与罢免执委

(a)若某执委不称职,顾问老师有权将其罢免,而另行委任或选举适当人选代替之。会议上必须向全体团员解释其原委, 以及公布新任执委。若以选举方式委任,则依照3A3条文《遴选新届执委》方式进行。

(b)若执委辞职,须呈函由执委团召开会议讨论与接纳,并经过顾问老师准许后方为生效,再由会员中选出  或由顾问老师直接委任以填补其空缺,其方式同上。

(c)若由顾问老师直接委任新任执委,为了简略过程,可以以通告方式通知全体团员,再于例常活动时间向    全体团员作详细解释。

(d)遇有上述情形,须于新执委选出后一星期内向联课处报备。

(iii)接受并检讨执委会的报告

执委团为团体的最高执行机构,团务的运作将在执委会议中讨论并落实,有关结果应向全体团员报告。若团员质疑有关报告或认为有不恰当之处,可在会议上与执委团进行讨论,或要求执委团给予更详细的解释,直至达成共识,让团务可顺利展开。

(iv)审核团体财政收支状况团员缴交之团费为团体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

若团员认为财政收支不合理,欠缺透明度,可在会议上针对有关收支项目进行讨论。

(三)遴选新届执委

执委团的委任期限为8月份至次年7月份。在第二次年度会员大会结束前,

应通过选举的方式既执委遴选制度选出新届执委。

(i)执委遴选制度:

目的 :

(1) 提高执委素质 ,提高竞争力

(2) 提拔更有能力的团员进入执委团

(3) 打造民主、公平、互动的平台

时期 :7月至第二次会员大会前

遴选委员会:顾问老师,旧任高三主席

遴选职位:正副主席 及 各个执委

遴选对象:凡有意愿,且有责任感、热心于社团活动、有领导能力及虚心学习的团员、旧任执委与主席皆可参选,即将毕业者除外

基本条件:

1. 应征执委候选人需在学会满1年年资,而应征主席候选人至少满3年年资

2. 应征执委候选人需其教导教官推荐的推荐书(应征主席候选不受此限制),而应征主席候选人至少成为lans koperal或以上者

3. 学业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以该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成绩为标准)

4. 参考:曾经担任执委,筹委或班上班委,特别活动负责人或服务负责人

正副主席:

遴选程序:

1. 凡满以上基本条件者,可于规定之日期交上缴交报名表格(附录1), 符合资格者立即成为候选人

2. 凡成为候选人者,需于规定之日期交上规定题目的计划书

3. 计划书内容须以重点式记录,不易太多(内容包括其个人覆历,对学会改进之方案,见解等)

4. 每位候选人都皆出席遴选委员会的独立面试,不出席者弃权论

5. 当选名单将于会员大会当天公布,落选者直接进入执委候选人中,由团员遴选。

6. 其余程序按联课处规定办理之

执委

遴选程序:

1. 凡满以上基本条件者,可于规定之日期交上缴交报名表格(附录2),符合资格者立即成为候选人

2. 凡成为候选人者,需于规定之日期应考行政考试(附录3),考试内容为行政课程中所教导,不出席者弃权论

3. 凡通过考试者成为正式候选人,需交上其政见。政见将会公布上网与布告栏作参阅

4. 凡成为正式候选人将会于第二次会员大会与团员进行解答政见、交流与拉票活动

5. 选举于当天进行,采用选票进行投票

6. 高票当选,并于当天召开复选会议,自愿性担任职位

7. 其余程序按联课处规定办理之

(ii)候选人人数应多于须选出的执委人数,但亦不可过多。

(iii)团员进行选举的票数视须选出的执委人数而定。

(iv)顾问老师有权针对候选人的资格给予合理的限制条件

(v)查账由顾问老师直接委任之。

复选会议

(一)会议权能

(i)会议上将安排各新届执委之职位,以便执行其任务

(ii)会议上的职位安排若有不妥,应立即提问

(iii)已安排之职位为最后决定,事后的任何异议将不被接受,特殊情况除外。

(二)会议主持

(i)复选会议在第二次年度会员大会结束当天召开

(ii)复选会议议程与一般会议议程无异

(iii)主席致词部分由卸任主席致词后,可由新任主席补充致词

(iv)由卸任主席公布新任主席名单后由新任主席主持会议直至结束

(v)由顾问老师直接委任之执委名单及其所担任之职位由新任主席公布后,其他职位可通过以下方式选出,或两者兼施:

(a)自愿性选任

(1)由新届执委自行选任可胜任的职位

(2)若两名或以上的执委选任同一职位,则通过表决方式解决

(b)通过选举方式委任

(vi)勒令退团(须向联课处报备)

(v)处罚方式视情况而定,可多者兼施

执委团

(一)组成方法

(i)排除查账在外,执委团人数必须是单数

(ii)执委团必须设有以下职位

(a)主席

(b)秘书

(c)财政

(d)查账

(iii)依团务发展情况可增设其他职位,惟须拥有实际权力,职责界限分明,且人数不宜太多

(iv)各执委遴选无年龄限制,有能力者居之,惟需具有相关经验

顾问老师

(一)顾问老师职责

(i)指导学会团体之一切活动,包括团体之组织,计划及执行

(ii)作为联课活动处与学会团体沟通桥梁

(iii)对学会团体团员表现进行评量,并给予评分

(iv)批示学会团体活动报告簿,财政报告簿及一切来往函件

(v)列席学会团体内部之各级会议及活动,并给予督导和协助

(vi)联课团体出版油印刊物或文件,须事先与联课活动处联络。 顾问老师审阅同意后,最迟在出版前一星期交予联课活动处及训导处审阅,批准后始可出版

(vii)按学校行政手册A5(第7项:与联颗活动处联系)办理

(二)与主席团之联系

(i)    团部一切事务由主席处理,唯都需告知顾问,重大事务除外

(ii)   联课评分由主席评定后,再由顾问从新评量

(iii) 给与主席的从旁指导与协助

(iv)   商议团部一切重大政策的实施

(三)与秘书组之联系

(i)    批阅一切文件包括报告、会议通知书、函件等

(ii)   有关文件之漏处的修改与纠正

(四)与财政组之联系

(i)    批阅一切文件包括报告、收据、账目等

(ii)   有关文件之漏处的修改与纠正

(iii) 提取与收取一切款项

(五)与活动组之联系

(i)    批阅例常活动内容与实施方法

(ii)   有关文件之漏处的修改与纠正

(六)与总务组之联系

(i)    进行储藏室的检查

(ii)   制服订购的钱财处理

(iii) 租借文件的来往与批阅

(iv)   有关文件之漏处的修改与纠正

(七)与资料组之联系

(i)    网页密码的保管与监督其制作

(ii)   相机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