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章程

1. 名称:

扯铃队

2. 宗旨

2.1 学习与推广扯铃的文化。

2.2 学习多样化的扯铃招式。

3. 会员资格:

循人中学在籍学生。

4. 会费:

会费的征收(RM85), 由新届执委第一次会议讨论决定。

5. 例常活动时间:

星期二 (2.45 p.m. —— 3.55 p.m.)
星期六 (8.00 a.m. —— 1.00 p.m.)

6. 组织

5.1 本团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 下设执委 (7-15) 人及查账一名,执委分配如下:

1)正主席   1名

2)副主席   2名

3)秘书   1名

4)副秘书   2名

5)财政   1名

6)副财政   1名

7)查账      1名

8)事务      1名

9)副事务    2名

10)事务助理    1名

11)队长  1名

12)副队长  1名

13)课程  1名

14)副课程 1名

15)学术      1名

16)副学术  2名

16)多媒体  1名

17)副多媒体  2名

7. 选举

7.1 执委

7.1.1   在学年结束前的会员大会中就出席者内选出 (7-15) 人组成新届执委团。

7.1.2   原任主席在选举后当天召复选会议, 由 (7-15) 人新人执委互相选举。担任执委会中所有职位。 对各组选举, 顾问老师有权给予合理的推荐及分配。

8. 对执委团的要求

1)尊重老师,尊重主席。

2)给于主席100%的配合。

3)一个命令,一个动作。

4)公私分明。

5)自律,行为及言语上自我约束。

6)了解学会运作,及给予配合。

7)每件事情必须交代清楚。

8)对自己所作的一切负起责任。

9)准时完成及做好自己的工作与任务。

10)朝所设下的目标迈进。

9. 职务

9.1主席职务

1) 与顾问老师进行密切的联系,交待学会工作进度。

2) 监督及协助各组进行工作

3) 签署一切报告及函件。

4) 依照联课处的规定,定时将任务处理好。

9.2秘书职务

1)每次联课开始前,去联课处领取点名簿及例常活动报告。

2)有必要时协助顾问老师进行点名。

3)填写该天团员的出缺席记录。

4)每次联课结束后,将点名簿放回联课处。

5)负责保管学会的pen drive。

6)负责书写例常活动报告,并在三天内转至联课处。

7)(上联课时)负责特别召集或集合时的点名。

8)每年开设一个秘书文件夹,将该年的所有信件、计划书   (复印本),展览资料等存档。

9)替主席将特别通告张贴在储藏室的板门上。

10)替主席书写特别活动的公函、申请函等。

9.3财政职务

1) 负责一切财务工作,管理钱财等事务。

2) 准时在每个月的7日前把账目结好,交到联课处审查。

3) 规定领款时间,让团员们要求领取他们的款项。

4) 财政报告内的所有收入和开支必须要有单据证明。

5) 每个月和老师对账一次,确定现金与账簿的结存相符。

6) 做帐的要求,必须完全依照联课处规定。

9.4查账职务

1) 准时提醒财政在每个月的7日前把账目结好,交到联课处审查。

2) 检查财政报告内的所有账目,确保账目计算清楚。并可以对学会的财务问题随时提出质询。

3) 财政报告呈交后,须对账目的错误负责。

4) 协助财政将款项交于有关单位手中。

5) 协助财政管理钱财等事务。

9.5总务职务

1) 管理储藏室的一切财产。

2) 修订储藏室的规则。

3) 每月定时检查储藏室财产,并交上财务簿给主席检查。

4) 负责处理储藏室物品的租借事宜,并清楚记录在财务租借簿内。(非团员租借,必须准备公函,经主席及顾问老师批准后方可出租)

5) 管理学会的纪律。

6) 修订学会的纪律条文。

9.6队长职务

1) 设计每次的例常活动课程,并教导会员。

2) 负责安排会员的技术评鉴,并给予评分。

3) 负责所有的表演编排。

4) 依照会员的技术程度将会员分组。

5) 负责联络表演者。

6) 特别练习时,必须将时间及名单交于主席及顾问老师过目,经批准后方可练习。

9.7壁报

1)负责制作壁报。定时完成,并在截止前一星期交上资料及稿图给主席及顾问

老师查阅。

2)每期的壁报都须贴上财政报告。

9.8多媒体

1)负责学会一切团体召集活动及拍照。

2)负责更新学会网页与剪接表演音乐。

9.9课程

1) 开设一本课程报告簿,将每次例常活动团员所上的课程记载以及每次表演时表演者的表现等等。

2) 负责安排会员的考试,并给予评分。

3) 设计团康活动。

4) 负责星期三特别活动的课程。

10. 会议:

10.1会员大会

10.1.1 每学年至少举行两次,学年开始三周内及学年结束前,须各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10.1.2 在学年结束前的会员大会,就出席者中选举 (7-15) 名新届执委及一名查账。

10.1.3 如有必要,15名或以上会员有权联名要求主席召开紧急会员大会。

10.2 复选会议

10.2.1 复选会议须在年终的会员大会后当天由原任主席召开,且须有全体 (7- 15) 名当选执委出席。

10.2.2 只有 (7-15) 名新当选执委拥有选举权及被选举。

10.2.3 新届执委会成员名单必须在复选会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呈交联课活动处 。

10.2.4 执委会议: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执委会议,并在会议后五日之内将会议记录或报告呈交联课活动处。

11. 会员权利与义务:

本会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及一切议决案, 全部会员都有权参加本会的活动并尽力使其成功。

12. 经费:

12.1 本会一切活动经费来自会员的会费。

12.2 本会经费由顾问老师与主席及财政开联名储蓄户口保管, 款得由两人联名签署, 署名人为顾问老师及主席或财政其中一人。

12.3 财政年度结束后, 财政需把所有剩余现款存入储蓄户口, 把银行存摺交到联课活动处以便移交校长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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